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等因素进行分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工作小组
组长:彭琛
成员:欧阳尚海、王诗彦、王志乔、杨锐、邹卓、张硕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1.专业分流对象:2023级设计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各分流专业方向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
专业方向 |
人数(拟定) |
视觉传达设计(数码方向) |
28 |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方向) |
55 |
环境设计 |
70 |
注意:设计学类班级数量不变,专业分流后,环境设计分为2个班级,每班拟定35人;视觉传达设计分为2个班级,视觉传达一班41人,二班42人(含数码设计28人).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分配
1.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进行介绍,让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2.每名学生在表格上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志愿,按照两个志愿的顺序上报之后不能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4.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5.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二)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8日 |
宣讲、动员工作 |
4月9日-4月10日 |
学生填报专业方向 |
4月11日-4月12日 |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
4月13日 |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
4月15日 |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本科生院 |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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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