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我院党纪教育读书班开展第五次集中学习。学院党委书记马小佼主持了会议,党纪教育读书班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党纪教育读书班成员梁明明和陈志雄分别逐章逐句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和附则。
在交流研讨阶段,梁明明表示,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主席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条例》增写了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