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引导体系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开放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现开展2024年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办学体系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暂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开放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参加省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三、岗前培训相关事宜
(一)岗前培训时间
2024年3月至4月。
(二)培训报名
以省校各部门、各教学点为单位,统一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12点前通过收集表填写报名信息,信息收集二维码:
(三)培训内容、方式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定程序
(一)以省校各部门、各教学点为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向省校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附件1、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hbddrsc@163.com。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岗前培训心得(认定人员每人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本单位认定人员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工作。
(二)省校人事处将统一发文认定本次取得开放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
(三)各单位以本次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系列评估评价指标(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开放教育办学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优化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四)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认定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王婷 电话:027-87588841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湖北开放大学
2024年3月12日